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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家庭教育專業及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資格進用及培訓辦法」第2條、第3條、第4條修正法規條文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輔導主任

張貼日期: 2022-11-14 12:05:42 點閱: 373 (1480.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修正法規條文,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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