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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112學年度第1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自112年10月1日起至112年10月15日止受理申請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輔導主任

張貼日期: 2023-09-18 16:27:40 點閱: 311 (1800.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112學年度第1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自112年10月1日起至112年10月15日止受理申請,14.15日適逢周六日,校內申請表件請於10月11日提出。

申請資格:凡設籍本縣滿6個月以上,現就讀本縣公私立國民小學學校自強學生,符合本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始得提出申請。

申請文件:

(一) 申請書1份。

(二)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正、反面影本且須具本學期註冊章);請以A4紙張印製。

(三) 自強證明:符合本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之證明文件(請務必依要點所列文件提供佐證;如為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請依附件「學校證明書」格式送件)。

(四)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1份(請將等第成績換算成數字)。

(五)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戶籍謄本須為繳交申請書前一個月內申請者)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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