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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輔導主任

張貼日期: 2025-12-08 13:25:29 點閱: 216 (另開新視窗)


實施對象:符合下列雙重特殊需求之一者。

一、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

二、身心障礙學生,具優勢才能發展需求,經家長或教師推薦,並經學者專家評估通過者(須檢附推薦評估表)。

三、資賦優異學生,具身心障礙特質需身心障礙特殊需求服務,經家長或教師觀察,並經學者專家評估通過者(須檢附觀察評估表)。

申請詳情請洽輔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