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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112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輔導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2-23 08:20:40 點閱: 505 (另開新視窗)


自113年3月1日起至113年3月15日止受理申請,校內請於3月12日前交申請資料,以利逐級核章初審及上網登錄申報。如未做線上網路登錄,申請書、各項證明文件不齊及填寫(核章)不全、逾期或個別申請,皆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

一、 申請資格:凡設籍本縣滿6個月以上,現就讀本縣公私立國民小學學校自強學生,符合本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未享有公費或其他同性質獎學金補助之優秀學生始得提出二
二、 申請文件:
(一) 申請書1份。
(二)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正、反面影本且須具本學期註冊章);請以A4紙張印製。
(三) 自強證明:符合本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之證明文件(請務必依要點所列文件提供佐證;如為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請依附件「學校證明書」格式送件)。
(四)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1份(請將等第成績換算成數字)。
(五)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戶籍謄本須為繳交申請書前一個月內申請者)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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