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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各級學校教育人員115年退休意願調查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幹事兼人事

張貼日期: 2025-05-28 13:44:41 點閱: 490 (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4528日府人給字第1140207930號函辦理。

二、辦理退休意願調查原則說明如下:

(一)本案調查對象為預計於115年申請自願(含屆齡)退休之教育人員,申請人須符合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18條及第20條等規定所定退休資格條件。

(二)如選擇支領月退休金者,應注意下列事項:

1.適用指標數(可採計退休年資與實際年齡合計數):指標數為「84」且至少需「年滿50歲」。

2.未適用指標數:任職滿15年,依退撫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辦理退休者,需年滿58歲。

三、本退休意願調查僅為退休經費預算編列之參考,實際退休生效日、年資及相關給與仍需以退休案件審定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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