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12-22 16:16:20 點閱:105
1。主旨:檢送115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教學訪問教師計畫(含申請表)」1份,請一般地區學校(含非山非市學校)之國民中小學教師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0130807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一般地區與偏遠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以下簡稱偏遠地區學校)之教學交流與經驗傳承,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訂定旨揭計畫,鼓勵一般地區學校優秀正式教師,前往偏遠地區學校從事教學訪問,以提升偏遠地區學校師資經驗傳承與教育創新。
三、旨揭115學年度計畫辦理期程自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摘要說明如下(餘詳見附件):
(一)教學訪問教師申請資格
1、現任職於一般地區學校(含非山非市學校)之正式國中民小學教師,且正式教學年資合計滿6年以上,或公立國民中小學退休教師。
2、符合前述條件且具備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得提出申請:
(1)曾獲全國性、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民間團體辦理課程教學相關選拔優勝或課程教學相關業務推動績優者,例如教師教學卓越獎、SUPER/POWER教師、特殊優良教師、閱讀磐石獎、閱讀教師與其他課程教學競賽優勝或業務推動績優等事項。
(2)曾擔任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或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輔導員,服務年資2年以上,且有3次以上到校輔導經歷者。
(3)具教育理念及熱忱及有具體優秀之教學事蹟,並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推薦者。
(二)獎勵及補助
1、教學訪問教師
(1)補助交通費。
(2)連續服務滿2學年且經評選績優者,得補助赴海外學校參訪;業獲1次補助赴海外學校參訪,且再繼續服務1學年(合計連續達滿3學年)並經評選績優者,得公假補助第2次赴海外學校參訪,並採減半補助。
2、教學訪問教師之原服務學校:補助聘任代理教師費用及辦理課程與教學發展經費。
(三)申請方式:請有意願報名之教師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20日前填妥「教學訪問教師申請表」,紙本逐級核章後逕寄本府教育處學管科彙辦。
四、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連小姐或陳小姐:
(一)連絡電話:07-8060505分機24202、24204。
(二)電子信箱:kehsin99@gmail.com,nkuht01@gmail.com。
有意參與教師請洽教務處!
2。主旨:本會為辦理「彰化縣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教師增能研習,請惠予貴校教師公(差)假出席,以利研習進行,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1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6131號函辦理。
二、研習資訊如下:
(一)第一場:
1、研習主題:淨零綠校園工作坊
2、研習時間:115年1月26日(星期一) 08:30-16:10
3、研習地點:彰化縣陝西國小(多功能教室)
4、研習代碼:5390659。
(二)第二場:
1、研習主題:淨零綠校園工作坊
2、研習時間:115年1月27日(星期二) 08:30-16:10
3、研習地點:彰化縣陝西國小(多功能教室)
4、研習代碼:5390656。
(三)第三場:
1、研習主題:創客手工筆製作工作坊
2、研習時間:115年2月2日(星期一) 08:30-16:10
3、研習地點:彰化縣埔心國中行政大樓地下一樓(生科教室)
4、研習代碼:5390534。
三、請研習教師於115年1月16日(星期五)前逕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
四、敬請惠予貴校教師公(差)假出席,以利研習進行。
五、檢附研習課程表一份 (如附件)。
3。主旨:有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4年度多元評量導入探究的議題式教學教案競賽-推廣工作坊暨成果發表會(線上研習)」,惠請轉知貴校相關教師報名參加,並允予公假出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臺師大)114年12月22日師大科教字第1141035157號函辦理。
二、旨案為臺師大科學教育研究所許瑛玿教授及劉湘瑤教授、科學教育中心任宗浩副研究員及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科學教育研究所簡頌沛教授團隊共同執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多元評量嵌入教學以促進科學學習表現與數位學習能力計畫-教師實踐社群增能與數位教材研發推廣」。工作坊所分享之課程皆為經審查與優化後之線上數位課程,旨在進行成果發表與推廣,期增進教師對多元評量融入教學之理解與應用。
三、旨案於115年2月6日(星期五)9時30分至16時採線上研習方式辦理,視訊連結將載明於行前通知。參加對象為全國公(私)立國中、國小以及高中(含國立學校)相關教師,有意參加之教師請於115年1月23日(星期五)前至https://reurl.cc/bNDn1y填妥報名表,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4小時。
四、倘有疑問逕洽臺師大科學教育研究所曹雅雯助理(電話:02-7749-6810,email:ywtsao@ntnu.edu.tw)及李芷萱助理(電話:02-7749-6964,email: sherry1008lee@ntnu.edu.tw)。
五、活動公告資訊:
(一)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1.inservice.edu.tw/),課程代碼:5398510。
(二)臺師大科學學習多元評量網站(https://ales.gise.ntnu.edu.tw/)。
六、檢附「114年度多元評量導入探究的議題式教學教案競賽-推廣工作坊暨成果發表會(線上研習)」簡章1份。
4。主旨:有關法官學院訂於明(115)年2月9日至11日(共三日)辦理「中學教師法律研習會初階班(線上學習)」,請貴校校長及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並惠予參與人員公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法官學院114年12月19日官院教己字第11402016131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司法改革,加強與各級學校校長、教師合作,活化公民與法律課程教案,特辦理旨揭研習。
三、為擴大研習成效,本班次以google meet視訊會議系統辦理線上學習,研習名額200人。若有異動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研習人員,並於法官學院網站公告。
四、研習所需之電腦、網路、攝影機、麥克風等相關設備,請研習人員自行準備。
五、報名時間訂於明年1月6日12時30分起至1月16日17 時止,請欲報名參加者,逕至法官學院網站首頁點選「研習資訊/線上報名」辦理,正取200人,備取10人,額滿後關閉報名系統,報名網址:https://registration.judicial.gov.tw/SIS/StuCourseEx。
六、錄取名單將在明年1月23日前於本學院網站公布,並由本學院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不另寄送調訓公文。為利課前聯繫(google meet會議室代碼及講義連結等),請務必於報名時填寫正確電子郵件及連絡電話。
七、凡參加研習會之校長、教師,本學院將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並上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八、檢附課程表1份。
5。主旨: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 學年度臺灣手語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第2次增能暨回訓研習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鼓勵所屬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踴躍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114年12月2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4508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臺灣手語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之專業知能,增進臺灣手語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之教學品質,以落實臺灣手語課程與教學及聾人文化之傳承,爰教育部國教署辦理臺灣手語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之回訓研習實施計畫。
三、本計畫重點如下:
(一)參加對象:已取得「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臺灣手語教學合格證書」之教師及已取得「教育部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合格證書」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於114學年度第2學期有實際授課之人員。
(二)研習時間(分為兩梯次辦理,每梯次講題不同,請各擇一場次參加):
1、第1梯次:115年1月9日(星期五)、115年1月10日(星期六),請擇一場次參加,時間為上午9時30分至下午4時10分。
2、第2梯次:115年2月6日(星期五)、115年2月7日(星期六),請擇一場次參加,時間為上午9時30分至下午4時10分。
(三)研習人數:每梯次之每場次至多500人。若報名時已達研習上限,可選擇另一場次參加。
(四)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方式,二梯次分別於115年1月7日(星期三)前及115年2月4日(星期三)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填寫報名資料(各場次報名連結詳研習實施計畫)。
(五)研習地點:採線上視訊進行。二梯次將分別於115年1月8日(星期四)、2月5日(星期四)前以電子郵件寄送各梯次錄取通知及課程連結。
(六)全程參與研習者,由承辦學校於「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核給研習時數12小時。
四、請貴校鼓勵已通過臺灣手語培訓及通過訓後測驗之教師參訓並惠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
6。主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115年度教學基地學校本土語教學支援老師寒假共同備課研習」,請轉知貴校本土語教學支援老師踴躍參加,並核予參加人員及講師公假登記,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6564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本土語教學支援老師素養導向教學設計與課堂經營能力,爰辦理旨揭研習。
三、本案課程表如附件1,相關資料臚列如下:
(一)時間:115年1月26日至1月27日,共計2天,於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辦理。
(二)參加對象:現職教學支援老師,並以縣市政府推薦之1至3名所屬學校本土語教學支援老師為優先。
(三)講師將另補助交通費,請備妥身分證影本、存摺影本、購票證明或檢具票根核銷交通費;擔任講師者,不核發研習時數。
(四)本研習班為期2天且為新增開設研習,為擴大研習資源效益,於板橋車站北2門規劃學員專車接送。
四、請各校於115年1月5日前將推薦名單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縣府承辦人信箱tinglai93@email.chcg.gov.tw;另請報名旨揭研習者,於115年1月16日前上網報名(https://workshop.naer.edu.tw/NAWeb/Services
/wFrmYearPlan.aspx),將以縣市推薦優先錄取,尚有餘額,將依報名系統順序錄取。
7。主旨: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遴聘「中華民國第66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評審委員,請貴校轉知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之中小學教師於115年1月15日(星期四)前填具推薦表回傳,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14年12月30日科實字第11402006450號函辦理。
二、旨案評審推薦表(如附件) 請於115年1月15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逕傳至changhua753@gmail.com信箱。
8。主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2030雙語政策─提升國中小英語教師教學效能─教師國內英語專業發展及選送教師海外短期進修計畫─115年國中小英語教師海外短期進修」一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教育部國教署)114年12月3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6263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本國籍英語教師教學知能,教育部國教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下稱臺師大)辦理旨案,透過選送國中小英語教師海外短期進修,精進其英語教學專業知能,以利國中小英語教師運用有效教學策略,提高國中小學生英語口語表達及溝通能力,落實政府政策。
三、旨案簡章重要資訊臚列如下:
(一)參與對象:
1、於一般地區或非山非市公立國民小學或國民中學連續服務滿4學年度以上之正式英語教師。
2、於偏遠地區公立國民小學或國民中學連續服務滿2學年度以上之正式英語教師。
(二)選送人數:115年預計遴選150名英語教師(國中、小各75名)於暑期赴海外短期進修。
(三)進修辦理方式:每梯次3週,依教育階段分國中組及國小組。說明如下:
1、國中組3班:第1梯次規劃於115年7月20日至8月7日辦理(1班),第2梯次規劃於115年7月27日至8月14日辦理(2班)均於澳洲麥覺理大學進修。
2、國小組3班:第1梯次規劃於115年7月13日至7月31日辦理(2班),於澳洲昆士蘭學院進修;第2梯次規劃於115年7月27日至8月14日辦理(1班),於澳洲阿得雷德大學進修。
(四)教師個人進修費用:包含來回經濟艙機票、進修期間住宿、往返住宿地點至國外大學交通(不含非進修日)及膳食(不含每日晚餐)等,前揭經費由教育部國教署補助,並委請臺師大代為統籌辦理;錄取教師需自行負擔費用,包含護照費、簽證費、進修期間每日晚餐、海外保險等個人費用。
(五)報名方式:
1、報名教師:於學校規定期限內,備妥報名資料,並將前揭資料交給服務學校「國民中小學教職人力資源網2.0(以下稱人力網)」承辦同仁。
2、服務學校人力網承辦同仁:於115年2月6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至人力網完成網路報名。
(六)錄取通知:正取及備取名單將於115年4月10日(星期五)後公告於教育部國教署網站首頁之最新消息,並另案函知各校。
四、教師海外進修期間,請貴校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倘有課務及職務,請學校協助調整、派代及安排相關職務代理人,俾教師安心參與旨揭研習。
五、旨案進修報名資格及方式、進修辦理方式、錄取通知及行前說明會、錄取教師權利與義務等,詳旨案報名簡章;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下列臺師大聯絡人:
(一)簡章及計畫內容:鄭小姐(電話:02-8978-1143;電子信箱:zzz@ntnueng.net)。
(二)國中教師組:彭小姐(電話:02-8978-1144;電子信箱:tmp@ntnueng.net)。
(三)國小教師組:方小姐(電話:02-8978-4490;電子信箱:123@ntnueng.net)。
六、檢送旨案報名簡章及其附件1可編輯檔各1份。
9。主旨:檢送本縣教師本土語文領域進修研習獎勵計畫,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8日修正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辦理。
二、為鼓勵教師通過本土語文能力認證,針對發揮專才積極投入教授及推動本土語文課程者及踴躍參加本土與第二專長進修及本土語文研習,提升專業能力並予以獎勵,特訂定本計畫。
三、獎勵標準如下:
(一)修習本土語文第二專長學分班完畢取得加科登記教師證之教師,嘉獎2次。
(二)參加本縣本土語言研習(現職正式/代理教師及教支老師)時數達36小時者,獎狀1張。
四、獎勵申請及程序:學年結束後2週內,由學校彙整名單,檢附證書影本/研習時數統計表並逐級核章後送至本府教育處辦理。
五、為利獎勵計畫執行,請貴校確實轉知所屬,並於辦理時限內備齊名單及相關證明到府辦理,逾時恕不受理。
六、檢附本縣教師本土語文領域進修研習獎勵計畫1份。
10。主旨:有關本縣現職教師參加本土語言認證獎勵計畫,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8日修正國民中小學 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辦理。
二、獎勵標準如下:
(一)現職教師參加本土語言認證 :
1、通過當年度及當學年度臺灣台語中高級或高級認證(B2或C1等級),嘉獎一次;通過專業級認證 (C2等級) ,嘉獎兩次。
2、通過當年度及當學年度客語初級或中級能力認證,嘉獎 一次;通過中高級能力認證,嘉獎兩次。
3、通過當年度及當學年度原住民族語語言能力認證初級、 中級、中高級者,嘉獎一次;通過原住民族語語言能力 認證高級、優級者,嘉獎兩次。
(二)本縣學校團體報名人數30人以上時,依報名人數獎勵學校 承辦人員 :
1、團報人數30人至60人:嘉獎一次1人及獎狀3紙。
2、團報人數61人至90人:嘉獎一次1人及獎狀5紙。
3、團報人數91人以上:嘉獎一次2人及獎狀6紙。
三、實施期程及申請方式:
(一)每學年度起始日(8月1日)至學年度結束日(翌年7月31日)。
(二)申請方式為當學年結束後2週內,由學校填妥獎勵清冊,併同教師語言認證通過證書影本寄送至本府承辦人辦理,並將電子檔寄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備查。
(三)學校團報人數敘獎部分於教育部公布名單後另案函知學校 辦理。
四、檢附彰化縣現職教師參加本土語言認證獎勵計畫1份。